建立健全內控管理制度不斷完善企業監管體系
為全面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推進國有企業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進一步完善集團公司內控監管體系,根據集團工作部署,集團風險法務部和監事審計部積極組織、認真落實,制定實施集團公司監管提示工作規則、監管約談和通報工作規則、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與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等規章制度,細化國有資產運營責任條款,明確各類投資經營行為的原則、范圍、程序和方式,促進集團公司依法依規經營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
在深入強化集團公司本級內控監管制度體系的同時,集團風險法務部和監事審計部要求并督促下屬子企業全面開展內控制度體系建設情況自查,落實責任部門,明確工作標準,形成職責明確、流程清晰、規范有序的工作機制;指導下屬子企業參照集團公司相關制度,結合企業自身實際,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建立完善內控制度監管體系,為持續推進國有企業提質增效,提高核心競爭力,增強發展后勁,推動國有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